时间:2012-05-1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4月27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由“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首次组织的“双百”活动法学专家宣讲观摩交流,专题多、内容丰富,一天时间,应该说大家都很辛苦,但今天的会议对我来说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就是“受益匪浅”。大家讲得很好,反映出我们法学大家们的水平。对法学家来讲,互相交流,方式很好,也非常有益。所以,我觉得这次会议非常有必要。大家在百忙之中能来参加这次活动,充分说明大家支持“双百”活动,重视这个平台。在这里,我代表韩杼滨会长和法学会党组向大家表示感谢。
“双百”活动2006年启动到现在,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各地干部群众的认可,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法学家通过“双百”活动参与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各级党政领导进行法治宣讲,实践证明非常有效。中央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一是通过“双百”活动,组织百名法学家就我国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或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宣讲,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明确统一,更加明了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理念、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二是为广大法学家提供接触实际的很好机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要进一步完善,永康同志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这些任务的完成都必须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进行。所以,法学家到各地去宣讲,对于进一步了解社会实际、了解法治实践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统一法学家思想,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通过我们的工作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均具有重要意义。“双百”活动的开展不仅对法学法律的普及起到了很大作用,而且对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对法治实践特别是党委政府解决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起到了显而易见的作用。
“双百”活动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论是党政领导还是法学家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双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对党政领导来说,通过“双百”活动法学家宣讲,可以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只有党政领导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对法学家来说,有机会参与到普法和法治实践中去,特别是能够为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作出贡献,应该讲这是一项很光荣的使命,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一项很重要的职责。所以,要认识到“双百”活动不是简单的讲座。这两个方面认识都提高了,“双百”活动的质量水平就能提高。二是讲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地方党政干部对法学家宣讲的反应还是相当好的,认为听了以后受益匪浅,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应法学家的宣讲和实际离得远了一点,内容空了一些,有些观点、论断不够严密、不够准确,缺乏说服力,说明我们在组织宣讲的过程中有些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三是组织形式应进一步多样化。各地在组织开展“双百”活动过程中,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有的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开设多个分会场,扩大受众面。山东采取了电视直播,并有组织地收听收看,一场报告会有20多万党政干部参加听课,效果很好。我们还可以采取别的形式,比如,结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的学习,安排一次学法的内容,组织法学家去讲一课;动员法律法学工作者配合普法办参与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这也可以作为“双百”活动向基层的延伸。四是法学家宣讲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现在,同一个宣讲专题,不同法学家去讲,内容不太一致。我认为,法学家参与“双百”活动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双百”活动组委会、代表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国法学会、代表法学家群体,担任同一个宣讲专题的法学家应该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形成对某个专题的讲课思路、内容范围,然后再结合自己的特色进行宣讲,这样能够更好地达到“双百”活动的目的。我们举办这次宣讲观摩交流活动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今天,我们演讲的是法学家,听讲的也是法学家,大家肯定会有所启发。
2012年是很重要的一年,我们党要召开十八大,对法学法律界来讲,一是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二是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这都是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挥才干、推进依法治国的很重要的契机。我们应该把今年的“双百”活动开展得更好。借这个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一点要始终不渝。参与“双百”活动的法学家,都是政治上可信赖、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影响的法学家,能够进入“双百”活动的法学家,应该都是中国法学会最重要的骨干力量。我认为,百名法学家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建设,责任更多、任务更重,应该做出更重要的贡献。目前,我们国家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上上下下都有很大的提高。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敌对势力活动也很猖獗。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群体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比较多,有好多问题直接影响到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比如诚信问题等等。现在大家都意识到,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外,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治。今天,交流演讲中也谈到了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问题,都需要通过法治,通过把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法律化、制度化,才能保持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和常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越来越高。同时,人民群众依法要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所以,政府行政管理法制化、法治政府建设尤为重要。我们要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统一大家的思想,“双百”活动的目标要求就在这个地方。过去我们学习的内容、借鉴的法律多是西方的,但在中国推进法治建设必须要体现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这两个特点,如果不体现这两点,这个法律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实施不了的。马克思主义还要中国化,何况法律?因此,在“双百”活动宣讲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论断,都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通过宣讲,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的执行者、促进者和捍卫者,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紧密结合实际。首先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围绕大局来宣讲。这在确定宣讲专题时,中国法学会已经是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重大部署进行设计的。再就是要更多地从国情出发考虑问题。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更多的问题在于如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我们的法治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更多的通过深入法治实践来了解存在的问题,使宣讲更有针对性,有的放矢,这样才更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现行宪法已经颁布30周年,我们要把现行宪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来,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这样“双百”活动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法学家的宣讲如果能够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如何改进、如何开展有所启发,宣讲的目的就达到了。也就是说,今后的“双百”要在法律的贯彻实施方面下更大的力量。另外,中国法学会作为“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应该进一步加强与实务部门沟通,把实务部门和研究部门结合起来,打造一个密切协作配合的平台,更有效地促进“双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是要切实增强效果。宣讲报告会要精心准备、精心组织。首先,要反复推敲讲稿,使讲稿真正能够达到我国法学界的最高水平,把作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其次,到哪个地方讲,事前要进行沟通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这要成为一个规定动作,因为各地方的情况不完全一样,要想宣讲的效果好,一定要在讲之前进行调研、座谈,如果实在做不到,也要与组织讲座的同志进行交流,听听他们的意见。要通过走出学校、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加强调查研究,更多地了解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要辩证地看待问题,在充分占有和分析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把实践中广大干部群众的创造吸收到报告中来,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宣讲真正体现出时代要求、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全面地分析问题、科学地回答问题、正确地解决问题。这样的宣讲才更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让大家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学家去宣讲,既是老师,同时也是学生,老师是指讲授知识,学生是指学习地方在法治实践中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水平。第三,要和地方协商确定组织形式。既可以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方式扩大受众面,也可以小范围地讲解。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双百”活动,主要精力要放在对省一级的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的宣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活动要逐渐向党校、高校拓展,因为“双百”活动的内容是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而形成的成果,也要使院校的老师、学生分享,这与中央提出开展“双百”活动的目的是相吻合的。另外,我们要研究建立百名法学家宣讲情况档案和奖励机制,对参与“双百”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法学家给予应有的荣誉。中国法学会党组研究决定,要在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期间,表彰有杰出贡献的资深法学家,评选时包括今后的中青年法学家评选,都要把参与“双百”活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指标。这个机制建立起来了,就能更好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使活动更好地开展下去。
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宣传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