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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纪念座谈会暨新一届编委是成员聘任仪式、学术研讨法学议实录(上午)

时间:2014-05-22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5月16日上午,《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纪念座谈会暨新一届编委会成员聘任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宣读《中国法学》新一届编委会成员名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张文显介绍了杂志30年来的办刊成就和经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孙谦、朱孝清、王利明、吴志攀、黄进,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教授,原《中国法学》总编辑宋树涛、郭道晖、周国均教授和现任总编辑张新宝教授以及来自全国法学法律界的代表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勉励广大法学法律期刊工作者和法学研究人员坚持正确学术方向,充分发挥法学思想宝库作用,倡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风气,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文化创新,努力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孟建柱对《中国法学》30年来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期刊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他说,《中国法学》伴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步伐,以鲜明办刊特色站在中国法学研究前沿,成为中国法学理论创新的主阵地和中国法学学术的标杆。创刊30年来,《中国法学》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形成了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并重、法学学术创新和法治实践结合、解决中国法治问题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统一、学术思想性和规范性并行的办刊优势,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希望《中国法学》以创刊3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主线,充分发挥法学思想宝库作用,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文化创新,进一步提升引导力、扩大影响力,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

        孟建柱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国强民富,而且需要制度层面的文明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这为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中国法学》等法学法律期刊提出了新要求。

        孟建柱强调,广大法学法律期刊工作者和法学研究人员要坚持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决定着刊物的生命。为中国法治实践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这是所有法学法律期刊共同的前进方向。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办刊宗旨,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我国法治实践进行总结,创造性地升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治思想。

        孟建柱强调,要勇于推进学术创新,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法学理论支撑。创新是法学进步的灵魂。思想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决定着刊物的质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学理论支持,是所有法学法律期刊和法学研究人员的神圣使命。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法律问题的研究,以理论的进步推动制度的完善,努力使我们的改革更具理性、科学性,我们的制度更加符合规律性、保持先进性。

        孟建柱要求,要进一步创新研究方法和机制,倡导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的学术风气,创立协同研究的新机制。研究的方法和机制,决定着刊物的活力。要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研究领域,创新法学研究方法,提高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着力打造符合我国实际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提升中国法治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要进一步创新法学理论研究机制,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之间、不同科研机构之间、大学与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养成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学术态度,形成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定力,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研究氛围,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尤其是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宽阔平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学》杂志创刊30年来主要的成就和经验。他在发言中指出,庆祝《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共同研讨《中国法学》期刊和国内其他法学期刊的繁荣发展,这是继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之后中国法学界又一次盛会。创刊30年来,《中国法学》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工作:

        第一是推动中国法学理论创新。《中国法学》创刊的时候正是我们中国法学界思想解放的高潮时期,也是新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法制建设的春天来到的时候。在这期间,《中国法学》组织了一系列重大的法学理论研讨,推动了理论创新和理论体系的建构。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研讨包括譬如人制与法治的讨论,法律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讨论,法律继承性的讨论,人权问题的讨论,权力问题的讨论,法治国家建设问题的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基本理论的讨论以及到后来不断深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治理论体系、法治话语体系的讨论等等。这样一些讨论都非常求真务实地推动了理论的创新。理论的创新为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开辟了道路,扫清了障碍。

        第二是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法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服务法治建设实践是法学的根本价值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经历了“快车道”的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各个学科都进行了研究,对各个领域的法制建设都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探索,中国法学在引领各个部门的各个领域的探索当中,更好的服务于法治建设实践。譬如说像宪法,1982年宪法制定之后的四次宪法的修改和宪法的实施都倾注了我们宪法学界和整个法学界的智慧和心血,《中国法学》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对于宪法的修改和完善,宪法的实施,进行了很好的探索。所以说这四次宪法的修改也包含着由我们《中国法学》杂志发表出来的成果;譬如说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用法制来规范引导和推动市场经济,在这方面我们的民法领域、经济法领域、商法领域、行政法领域以及其他的法律部门,也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我们发表的一些论文,对于《民法通则》的修订,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都起到了论证的作用,有一些论文就是立法的建议稿或者就是法律解释的建议稿,通过转换成为论文的形式发表的;在行政法领域,为《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的制定和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理论支撑作用;在刑法领域,从《刑法》几次的修订,整体的大修和小的局部修订以及刑法的实施,都包含着刑法学界的理论贡献,《中国法学》发表这方面的论文也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围绕着最近的一次大的修改,有很多修改的意见直接来自于《中国法学》的论文;在诉讼法领域,无论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当然也包括行政诉讼法,还有一些准诉讼的、非诉的程序法,这些方面也是亮点很多,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保障人权,对于更新我们国家的刑法观念、诉讼观念和整个法制观念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中国法学》发布的论文当中引用率最高的是刑事诉讼法的几篇代表性论文,这也说明大家对诉讼的关切,通过《中国法学》的研究,这个成果转化为我们立法的内容了;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像我们有的法学家去年在《中国法学》发表的有关司法改革的论文观点,很多直接吸收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司法改革的方案当中;在国际法方面,为中央把握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这两个大局,为中国的和平崛起,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创造更加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这方面有大量的理论探索。从八十年代的对外开放的探索一直到当前的国际法治的理论研究,国际人权的理论研究,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理论研究,都有我们的论文出现在《中国法学》。《中国法学》在发展过程中除了这些基础学科、传统学科、骨干学科之外还有一批新型的学科,譬如说80年代经济法,实际上行政法在我们国家也算是新型学科,后来的《环境保护法》、《社会法》等等,在这方面也都荟萃了一批优秀的研究成果,对于我们国家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的推进社会保障、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等,也都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第三方面是推动法学学科建设。《中国法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无论是学科的基础理论还是学科的体系框架,无论是传统学科的丰富和发展还是新型学科的确立。比如80年代讨论的民法与经济法,对经济法学科的形成奠定了非常好的理论基础。大家知道,教育部原来确定的14门课程,后来我们增加了社会法和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这两个新型的学科也都是建立在法学界论证的基础上,论证当中很多重要成果都是率先发表在《中国法学》杂志。所以我想学科体系的形成,新型学科的确立和发展,《中国法学》杂志的贡献不可磨灭。《中国法学》也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新人,今天与会的,除了像陈光中先生这样老一代的法学家以外,大部分都是当年的青年学者,或者刚刚到中年阶段,我们这些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的成长过程可以说《中国法学》给我们架桥铺路。在《中国法学》最近的统计当中,全国杰出法学家几乎都在《中国法学》发表过他们的代表作,我们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几乎都在《中国法学》发表过他们的代表作。所以从这点来讲,《中国法学》荟萃了老一代法学家的优秀成果,也复制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青年法学家,我们有一些进入了中年阶段,有一些步入老年阶段,但是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都是青年一代。所以我们感恩《中国法学》杂志,感恩我们历任的主编和《中国法学》杂志的编辑同志们。再一个,进行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国法学》杂志非常重视队伍建设,选任每一届编委会主任,每一届的主编,都是经过认真研究,而且征求法学界广泛的意见,咱们历任的主编、编委会主任也都对《中国法学》非常有感情,在引领和领导《中国法学》的编辑队伍当中都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不断的开拓进取,到今天我们这支编辑队伍已经成为国内法学期刊,乃至社会科学期刊当中最优秀的一支队伍。所以这里我也提议,向历任的主编和编辑同志们表示我们崇高的敬意。

        张文显指出,经过30年的建设和发展,在中国法学界的大力支持下,也是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法学》杂志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连续四次获得国家社科优秀奖,在最近的统计当中,《中国法学》的影响因子位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第二名,稳居法学期刊的第一名。在国家社科基金推出的资助重点社科期刊当中《中国法学》是首批获得资助的,并在首年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这个是我们法学期刊当中唯一的。

        张文显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的祝词和王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始终不渝地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坚定不移地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引领《中国法学》和中国社会法治思潮,服务法治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立新功。

        座谈会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宣读了《中国法学》杂志新一届编委会成员名单:

        编委会主任:张文显

        编委会成员(按姓名拼音排序):

        卞建林  蔡守秋  陈卫东  陈泽宪

        付子堂  公丕祥  韩大元  何勤华

        胡建淼  黄  进  怀效锋  李  浩

        李  林  李  龙  梁慧星  林  嘉

        刘春田  马怀德  莫纪宏  沈国明

        沈四宝  孙宪忠  王保树  王利明

        吴汉东  吴志攀  应松年  赵秉志

        赵旭东  郑成良  张庆福  张卫平

        张新宝  朱孝清  朱勇

        王乐泉、陈冀平、鲍绍坤、张文显、任海泉、孙谦、朱孝清、胡云腾等领导为《中国法学》新一届编委会成员颁发聘书。陈光中教授、黄进教授、胡建淼教授代表新老编委发言。随后,王利明教授、沈岿教授、冷传莉教授分别作为作者、匿名评审专家、读者代表发言;韩大元教授、张广兴教授分别代表法学院校、法学期刊兄弟单位发言;郭道晖教授代表历任总编辑、张新宝教授作为现任总编辑发言。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中国法学》30年来取得的成就,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希望。下面为具体的发言内容:

        陈光中(上届《中国法学》编委会成员代表,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各位领导,各位新编委,各位与会的代表,上午好!

        我很荣幸作为老一届编委会代表参加这次《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的纪念会以及新编委的聘任仪式。我很感慨,也很兴奋,为什么呢?大家知道,我们中国的法学同我们中国的法治建设一样,自建国60多年来,经过了曲折的道路,但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拨乱反正,我们的法制建设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我们的法学比较快地繁荣发展起来。《中国法学》杂志也正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也就是30年前,开始正式创刊的,成为中国法学会的一个代表性的刊物。我也很荣幸,从《中国法学》创刊开始的历届主编我都很熟悉,从创刊主编张尚鷟同志,后来的郭道晖老师、周国均老师,一直到现在的张新宝教授,从老的到年轻的,历任主编我都是很熟悉。我也是《中国法学》最热情的读者之一,同时也是最积极的投稿者之一,可以说,我个人的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章大多数是在《中国法学》发表的,而且我也是从个人的经历见证了《中国法学》在中国法学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来走向繁荣,逐渐发展的。

        应该说,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的事业是无限的,就我个人来说,与我同一批的老教授从80岁以后才退出《中国法学》的编委,我们编委会委员干了很长时间。现在新的编委会以文显同志为主任委员,一批中年的,在学术上有成就的学者担任编委,我认为这是一个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我们现在的《中国法学》比过去来说又开创了新的局面,又有一些新的气象,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我们配合推进司法改革,特别是结合法治中国建设这样的大方向,发表了一系列理论性、思想性、学术性、实用性很强的一些好文章,这次新编委会成立以后,新两期的《中国法学》我也认真拜读了。说实话,《中国法学》每期都送给我,我至少是先看标题再看一些我关注的文章,不限于刑事诉讼法,其他我也关注,我阅读了新版《中国法学》,版面改变了,内容也很创新,新的两期我觉得有的文章还是很有创新意义,有思想创新的高度,而且也解放思想,我觉得还是很令人兴奋的,看到了我们刊物越办越好。

        如果说提些什么建议,我认为,封面上颜色稍微暗淡一些,现在我感觉这个封面把《中国法学》几个字显得不够清晰,觉得稍微有一点偏暗,这个是我个人的感受。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中国法学》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还要坚持不断创新,坚持不断的解放思想,这样才能够使我们的文章真正能够对我们的法治中国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对我们的司法改革起到推动作用,对我们中国法学繁荣起到促进作用。同时,我们《中国法学》现在也有一个新的英文杂志,中英文两种杂志,使我们中国的法学在世界上的话语权,通过我们中文英文两套杂志在世界法学这样一个阵地上取得更多的发言权,取得更多的宣传我们自己的权力。我觉得这也是我们想看到的,也是我们很好的成绩。

        我预祝《中国法学》越办越好,而且销量也越来越广,不仅在中国法学界,而且在世界的法学界,影响越来越大。谢谢大家。

        黄进(新一届编委会成员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生生导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

        今天北京难得的好天气,风和日丽,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纪念《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作为《中国法学》的读者、作者以及《中国法学》编委会的成员,我非常高兴来参加这样一个纪念活动。大家知道,《中国法学》自创刊30多年以来,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不断的创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为我国法学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这本刊物本身也成为我们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个高大上的刊物,是法学界公认的权威期刊。我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所以我也借此机会代表法大,衷心的祝贺《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也代表法大感谢《中国法学》30年来为我们法大的师生和法大广大的校友所提供的展示他们学术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舞台所提供这样的机会。

        我认为一个国家法学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学期刊、法学杂志,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是这样,对于法学学术团体也是这样,据我所知,世界上比较好的比较优秀的法学院都有自己的法学期刊、法学杂志、法学刊物,有的甚至还不止一个,比如说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都有很好的国际法学杂志。法学学术团体也是如此,比如说美国法学会,美国国际法学会都有在世界上非常有名的美国国际法杂志,美国比较法学会有世界上非常有名的美国比较法杂志。所以,法学杂志、法学刊物是法学繁荣发展的一个助推器,因为它是法学学术成果的一个载体,也是法学学术交流的一个渠道。所以我们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我觉得就必须高度重视法学期刊建设。《中国法学》为我们做了非常好的帮助。

        我本人也有一些办刊经历,我曾经长期担任武汉大学《法学评论》主编,也担任武大《国际法评论》、《中国私法与国际比较法》主编,从我自身的办刊经历看,我觉得一个期刊要办好,办成一份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学术杂志,它至少有三个因素是不可或缺的。第一个因素,就是它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编辑队伍,这支队伍它必须要有敬业精神,而且应该有学术水平,应该朝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发展;第二个因素,就是要有优良的编审制度,从投稿、审稿、选稿、定稿都要有非常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律的编审制度,这样才能够把优秀的稿件选出来,刊登在自己的刊物上;第三个因素,就是要把握正确的方向,正确的方向我认为不仅仅是政治方向,政治方向非常重要,要把握好,同时我觉得要把握好学术方向,学术方向我认为首先需学术化,它是一个学术刊物,其次我觉得要现代化,它应该与时俱进,再次我觉得要信息化,因为现在我们纸面的杂志现在还有一定的生命力,但是现在国际上许许多多一流的刊物都已经提供在线阅读的方式来推广。所以很多国际上有名的杂志,可能第一时间是从网上读到的,而不是从纸质上读到的,所以杂志信息化也是它的发展方向。

        所以如何在质量、学术、信息等方面把握好杂志的学术方向也非常重要。还有一个方向就是国际化,我们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了,经过了长足的积极的社会文化政治的发展,我们的学术,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我们的法学学术,也都有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现在也面临着走向世界,把我们的人才推向世界,把我们的学术成果推向世界的这么一个共识,所以国际化也是法学刊物的一个学术方向。而《中国法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它能够成为我们法学界公认的权威刊物,能够在整个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里面排名第二,能够得到我们法学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我想它的成功就在于它的质量。最后,我也衷心祝愿,《中国法学》今后越办越好,更上一层楼,谢谢!

        胡建淼教授发言。

        胡建淼(新一届编委会成员代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大家早上好!

        我非常荣幸被聘为《中国法学》杂志编委会的成员,同时我代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对《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表示衷心的祝贺!

        我认为30年来我们《中国法学》造就了一大批法学教授,造就了一大批法学家,造就了一大批法学人才,为中国的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有目共睹,功不可没。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别是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我想借这个机会简单说一下,我们国家现在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以及国家治理的问题,在政治的国家功能范畴中它是属于自治,因为作为国家职能的政治两个字实际可以分开来读,一个是政,一个是治,所以孙中山先生称它为政权和治权。国家治理属于治权的范畴,政权是解决权力归属问题,治权是解决权力运行的问题,我们中国当下最重要的任务是怎么样来提高我们治权的水平,即国家治理的水平。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我认为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但是我想提出一个命题,那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如果我们的治理做不到法治化那就谈不到现代化,法治化应当是现代化的内容和方向,法治化应当是现代化的衡量标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的一种理念,一种状态,一种管理的模式和一种境界。我们现在遇到了中国的法治理论建设和法治实践最好的时期,因为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中国的建设是如此地重视,所以我们遇到了好时机。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担忧,是不是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我们现在提依法治国,以及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宪到了依法治家,但是我想说并不是所有领导干部都真正认识到法治真的有这么重要。所以有时候在干部教育中,我常常问领导干部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假设一下,我们中国如果不要法治,天到底会不会塌下来。一个国家天塌下来并不全是因为他没有法治的原因,但是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他的天迟早要塌下来。我们要认识到这一点。

        所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关键是法治化。为什么关键是法制法治化?它与法治本身的功能,本身的价值有关系。到底什么是法治,我们人类研究几百年了,甚至上千年了,我们中国也在到处讲法治,但是我越来越觉得有时候可能我们的领导干部到底什么是法治还没讲透。我们真正问他法治到底是什么,他还讲不透。我认为法治的意义非常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是,一个国家要实行规则的自治,规则的治理,一个国家通过公平的程序产生公平的规则,所有人遵守这个规则,用这个规则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形成社会的有序化,社会的公平,无论是国民素质非常低的时代还是国民素质非常高的时代,我们依然需要法治,依然需要规则。

        在十几年前,我到日本的关西大学进行学术交流,有一个日本合作导师一次和我交谈,他说,他对中国学雷锋想不透,说你们中国学雷锋是错的,为什么是错的?他说你们中国现在是什么状况,譬如,有几百人在公交车车站等待车辆,半个小时才来一辆车,人们乱哄哄要上车,整天教导你们要学雷锋,结果一批人学了雷锋,但是这批人永远上不了车,另外一批人没有学雷锋,来一辆车他就上,所以形成了两批人,一批人学雷锋,但合法权利被剥夺了,另一批人没有学雷锋,他非常方便地侵犯了别人的权力。他说,我认为主要不是学雷锋,是学法治,学秩序,学规则,我们重点不是教人们学雷锋,而是重点教他们学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公交车来的时候所有人要排队。

        我后来仔细想了一下,这个话有半句是对的,有半句是错的,他反对学雷锋是错的,我们雷锋还是要学,但是另外半句是对的,我们更要重视法治,更要重视规则,哪怕我们每个人都变成雷锋也必须要有规则,因为他说你们某一天所有的人都变成雷锋了,你的交通就瘫痪了,因为雷锋都是后上,这是浪费,没有必要,我们要建立规则。由此我联想到,确实有一点,一个国家的国民哪怕素质很低需要规则,素质很高了,哪怕每一个人都变成雷锋,也需要规则,这就是法治。当年四川大地震,许多个体老板开私家车,买了矿泉水和面包去救灾,这是学雷锋,但是没有规则的话就把交通堵了。所以,后来抢险指挥部规定要去救灾需要审批。我举这个例子只想说明一个道理,哪怕我们每一个人素质都非常高了,一个国家在管理中依然需要法治,需要规则,没有规则会产生矛盾,会付出巨大的成本,造成很大的浪费。

        我希望我们《中国法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当中,做出重大的贡献。谢谢!

        王利明(作者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首先衷心祝贺《中国法学》创刊30年,祝贺《中国法学》创刊30年取得的非常显著的成就,我是《中国法学》的忠实读者,同时也是《中国法学》的老作者。30年来,我个人的成长可以说每一步都离不开《中国法学》的支持,离不开《中国法学》编辑的培养和提携。据《中国法学》统计,我在《中国法学》上发表了20多篇论文,我也觉得是不是多了一点,但是确确实实是《中国法学》培养了我,我衷心感恩《中国法学》,衷心感谢《中国法学》的各位主编,各位编辑,是他们精心、仔细、认真地帮助我修改论文,帮助我挑出文章中每一点滴的毛病,从他们身上我确确实实看到了他们对法学事业的热爱,看到了他们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所以他们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觉得《中国法学》这个名称冠上“中国”两个字不仅仅是表明它的级别高,我个人认为,它还是名副其实的,这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点,我觉得《中国法学》注重研究中国的现实问题,注重回应现实的需求,注重解决中国现实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怎么回应我们时代所提出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是我们法学,特别是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应当富有的价值。据我个人了解,《中国法学》这些年来,在民商法、经济法方面密切围绕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市场经济等,围绕这些中国话题展开认真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我个人感觉是,这些文章是真正写在中国的大地上,不是简单从希腊罗马出发的,也不是在外国学者设计的理论笼子里在跳舞,而是真正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所以它冠上“中国”两个字是名副其实的。

        第二点是,它致力于服务中国的法制建设,致力于解决为中国的司法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言献策。我印象非常深刻,在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这些重要的法律起草过程中,《中国法学》都配合着发表了一系列非常有质量的学术论文,它们成为了立法重要的参考。所以从这点上我认为,《中国法学》本身也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一个国家智库。

        第三点是,《中国法学》之所以符合“中国”这两个字的冠名是它有利于推动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引领了中国法学的进步。从《中国法学》发表的这些论文来看,从公法到私法,从具体制度到方法论等,发表了一系列高水平的论文,它们引证率很高,而且受到了学界的高度认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法学的理论共建。

        最后我想说的是,《中国法学》它是属于中国的,但是也要走向世界,《中国法学》还有这么多高质量的论文,怎么把这些成果再进一步的转化,特别是怎么样进一步推动我们中国法学的发展繁荣,真正构建中国的法学理论,中国法学面临的任务还很繁重,可以说任重道远。我衷心祝愿《中国法学》越办越好。

        谢谢大家!

        沈岿(匿名评审专家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非常高兴《中国法学》能够邀请我参加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盛会,我也以个人的名义祝贺《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祝贺《中国法学》在这30年当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法学》叮嘱我能够代表匿名评审的专家来谈一些个人的体会和感受,我想今天在这里主要想表明自己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规范、自律的匿名评审是有意义的,也是可以做到的。

        前不久在北大法学院召开了一次研讨会,我们有一位教授也提到了,说匿名评审可能是名存实亡了,因为在世界范围内有很多作者都事先在更大范围内的学术共同体进行学术交流,把自己的初稿跟很多同仁们进行交流,如果这样的话,到匿名评审阶段可能大家都知道这个文章是谁写的,特别是这个初稿如果有足够影响力的话,大家都知道他是谁,写出了什么样的观点。在这里我不否认这样一个现实,但是我个人通过跟《中国法学》的一些密切合作,我觉得匿名评审是有意义的,是可以做到的。我想主要谈三方面。

        第一,我尽量能够做到真正的匿名,而且《中国法学》编辑部也帮我能够做到这一点。首先我作为匿名评审专家,有《中国法学》前任主编陈贵明(音)老师做主编的时候,我作为匿名评审专家更多的是做评审,当时我们是被关在房子里面,集中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来评审论文,后来这样的一个做法在新任总编张新宝老师的主持之下,改变了电子网络邮件发送来进行匿名评审。但无论是什么样的方式,编辑部都从来没有提供跟作者有关的任何信息。第二,编辑部提供给我们的文章本身也没有泄露任何作者的信息,当然这里边也要感谢《中国法学》本身的进步,因为现在的作者也不会在引著里边说参见作者,即便是自引也是参见谁谁谁,他的名字加上文献。因此文章当中几乎没有泄露任何作者的信息。第三,确实刚才我所说的那种现象存在,我曾经碰到过一位跟我非常亲近的行政法专业教授,他写的一篇文章,也事先在我们的一个共同体里边请我们提意见。当《中国法学》编辑部把这篇文章发给我的时候,我说我可能不适合做评审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而且确实跟我的关系非常密切。第四,我感到非常欣慰的是编辑部没有任何泄露我作为评审专家的信息,也就是说在我跟《中国法学》合作过程当中没有收到任何的人情电话或邮件,说希望你在评审的时候能够关照一下。所以我觉得真正的匿名是可以做到的,感谢《中国法学》编辑部给我这样一个宽松的环境。

        第二,真正的同行评审也是可以做到的。匿名评审在同行范围内我们享有共同的学术基础来进行评审。在跟《中国法学》合作的过程当中,首先我想说的是《中国法学》编辑部从来没有发过一篇文章是超出我的学术研究范围来进行匿名评审的。第二我所在的专业是宪法和行政法专业,我个人更多从事行政法研究,对于宪法只是偶尔涉及一下,有的时候《中国法学》编辑部也有可能发给我跟宪政有关的文章,如果我认为自己有能力去做一点评价的话,我会尽量去做,但是如果碰到一些自己确实没有研究的,我也会向《中国法学》编辑部做出说明。第三,即便是行政法专业范围内的稿件,我也并不是对所有问题都做过研究,因此有一些确实属于比较陌生的领域的陌生问题,我也会向《中国法学》编辑部提出来。很感谢《中国法学》编辑部能够认同我的这样一些做法,并且没有说任何类似给你发的文章你不评审这样的话。

        第三,真正的学术评价也是可以做到的。真正的学术评价是什么?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首先是评价标准的问题,《中国法学》编辑部有一套标准,但是主要有三个方面是匿名评审可以做到的。一个是看文章的创新性,无论是观点、方法还是视角以及其他的创新,都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就像我们都提到的法学研究贵在创新。通过对创新的一种把握就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低水平的重复。第二可以把握的标准就是说服性,除了一些基本的知识、基本的认识没有出现致命的错误之外,更多的还是在于逻辑力量。也就是说我可能并不是完全赞同他最后的结论,但是如果这篇文章在逻辑上能够说服我,能够自成一体,我觉得这就是一篇好的文章。第三可能我们要更多地强调的是规范性,也就是引证的学术规范,这篇文章是否能够做到,特别是有一些重要文献已经有了研究成果,有没有被关注,我想这点是可以和作者沟通的。真正的学术评价,我们作为匿名评审既然有幸做这样一份工作,我认为应该负责,同时应该有宽容的评价态度、负责的评价态度,我们都希望通过这样的匿名评审真正推动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同时我也自己也有一种深切的感受,我在做评审的时候是在和智者进行对话,我非常珍惜这样一个机会。所以我会尽量的提出我自己的看法,我的一些观点,然后我在评价的时候指出我做这样的评价有什么样的理由。当然我并不认为这样一个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的理由就一定是成立的,只不过也许通过这样的对话可以让作者想到他原先没有想到的内容。无论最后是否接受,这就是匿名评审可以做的一份工作。

        总之,通过以上三方面的感受,我真的在这里特别感谢《中国法学》提供那么好的匿名评审的环境,最后再次祝愿《中国法学》能够永葆影响力,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学术共同体能够不断的更上一层楼。谢谢大家。

        冷传莉(读者代表,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我非常荣幸被邀请参加这个重要的会议,并且作为读者代表发言。过去的30年是整个国家法治建设最关键的30年,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作为我国法学界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中国法学》始终以其对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的使命感,一贯引领着法学研究方向,并提供最高的标准。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贵刊成立30周年之际,作为中国法学的一分子,我个人和贵州大学法学院,对《中国法学》过去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表示祝贺。我作为一名读者代表谈一点不成熟的想法,供大家批评。

        《中国法学》前任总编曾经谈到过,学界人士都偏好博大精深的研究,但实务部门读我们刊物的人却越来越少。《中国法学》在引领法学研究风气方面的影响力十分巨大,办刊导向究竟在理论探索与现实关照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有争论。我发现国外顶级的法学刊物发在封面要目的论文通常有对案例尖锐的批评,相比之下国内法学界对案例实务研究的偏见却随处可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公布的司法案例成千上万,但国内法学类核心期刊却很少有关于这些案例的研究和评述文章,这其中根本问题还是刊物导向,进而说是整个学界导向问题。有人认为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案例研究作用不大,也有人习惯把案例研究混同普通文史类科研,认为对案例的研究登不了大雅之堂。我觉得如果不尽快消除这种偏见,国内法学研究成果产量再高,也都无法为我们的实务提供有价值的引导,也无法引起国际法学界的兴趣和关注,也无法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最终只是关起门来的自娱自乐。我个人认为,从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阶段来看以及我们国家法学研究进度来看,我国法学界目前需要倡导务实,甚至技术性问题的学术风气。一方面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已经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接下来主要任务是如何实施好这些法律的问题。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法学研究历史尚短,还不足以形成独特的对世界产生影响的流派,因此我们的研究不应好高骛远,应致力于研究解决好中国的问题。中国目前是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施政目标,所以如何引导中国法学界关注中国具体的法治问题,为我们的法治建设实实在在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应该是未来刊物的方向。同时倡导这种研究导向还有助于寻找中国的法和制度,进而为世界法研究提供中国的经验。

        提倡关照现实并非反对理论研究,关键在于我们现在真正有价值、有创新的理论研究其实并不多,一些貌似艰深高端的所谓理论和学术其实是远离生动现实生活的假问题,《中国法学》作为顶 法学期刊,对提升法学水准,造就优秀法律人才,立足中国实际,面向国际潮流,具有时代感、国际化,建设完备的法治国家,都负有重要的历史使命。《中国法学》不仅要成为真正理论创新的制高点,更是与世界先进法学同行对话的高地,同时有能力针对法律技术性问题提供权威性、确定性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答案,为中国具体的法律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通过我们学院与当地司法部门的各种合作,我们真切感到当下学术研究与实际需求渐行渐远,这种情况充分表明法学研究最终目标还是要回归真实生活,回归法律实践上来,因为终究是生活塑造了理论,而非理论塑造了理想。所以什么时候法官、律师们遇到疑难问题也都能够首先想到到我们《中国法学》寻找答案和启发的时候,那么我们的法学研究就真正具备了影响社会并改造社会的力量。最后,预祝《中国法学》的未来取得更大的成就,我的发言完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韩大元(兄弟单位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学界的同仁,大家上午好!

        我很荣幸代表兄弟院校发言,但是来了那么多法学院院长,我也很难跟他们事先沟通,所以以下讲的如果大家同意的话算是代表兄弟院校,如果不同意的话仅仅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首先代表全国的法学院校,特别是今天出席会议的各兄弟院校,祝贺《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特别感谢30年来《中国法学》为我们的法学院人才培养、学术发展、学科建设所给予的支持,特别想代表我们的青年学者,我们曾经也是一个青年学者,今年正好是我大学毕业30周年,《中国法学》也是30年。30年以前,我也正好24岁,刚刚大学毕业,考上了研究生,我想在座很多同我一个年龄的教授们都会从内心里面感谢《中国法学》这30年对我们学术价值的引导,对我们学术发展给予的支持。

        我也代表兄弟院校特别感谢我们《中国法学》历届的总编、副总编,特别是跟我们法学界成为好朋友的编辑部的各位编辑,他们具有很崇高的专业精神和学术理想的追求,他们已经成为我们全国法学界的朋友,没有这些编辑们的辛勤耕耘,这样一种辛勤的付出,那么我们很多论文是出不来的。所以我们也特别感谢他们。作为人大法学院的院长,我也特别怀念曾经担任过《中国法学》总编的陈桂明教授,我想他把《中国法学》作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倾注了很多心血,今天《中国法学》之所以得到业内这么多的尊重,我想也凝聚了陈桂明教授这种贡献。

        《中国法学》无疑是我们法学界大家公认的最具有权威性,最具有学术思想性,并能在世界展现中国法学整体形象的刊物。业内是学术共同体,大家的一些判断是有共识的。所以我想之所以《中国法学》获得这么大的关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我想它的经验有五个方面,它做了这样几个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学术。从1984年第1期开始,宪法刚刚颁布,这30年《中国法学》发表的很多论文,不管政治环境怎么变化,它始终是保障学术自由,让学者们,包括有个性的学者们,能够在《中国法学》这样的学术园地里面充分展现他的学术。九十年代初,在所谓的一些政治性的思潮下,一些学者们在《中国法学》发表的论文也受到了外来的不公平的待遇,《中国法学》编辑部的编辑们理直气壮的保护当时的一些青年学者。所以《中国法学》给我的一个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一份讲学术良心、保护学术自由和保护学者的这样一个学术园地。它值得我们信赖,值得我们信任。

        二、它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学术刊物,在《中国法学》我们看到的不管是什么学科的论文都强调问题导向。

        三、它是中国的法学期刊,通过学术来关注中国的问题,挖掘中国真实的法治观念,向世界展现中国法治的总体形象,它是代表中国的。

        四、作为兄弟院校的代表,我感谢《中国法学》30年来扶持了一批具有思想的青年学者,这也是《中国法学》得到包括老中青三代学者尊敬的很重要的方面,它虽然强调学术权威,但它更强调学术的思想性,中国现在有思想性的论文有的时候是出自于青年学者,《中国法学》把这样的机会给了我们青年学者,推动中国法学的创新,为他们的成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它给我们中国法学界带来的是规范,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中国法学》作为规范,30年来它引领了法学界如何做好规范。包括现在创办了英文刊物,我期待很高,这是中国的法学“走出去”重要的平台。当然30年过去,它成为了历史,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对《中国法学》的未来更加期待,四中全会将成为我们中国法治新的春天。在中国法治新的发展背景下,我想《中国法学》将忠实自己的历史使命,引领中国法学的发展。

        我是宪法学的教授,有的时候宪法论文不好发,有时候宪法问题引发一些争论,30年来,如果我们阅读《中国法学》刊发的宪法文章,我们会看到它始终坚持学术,在学术和政治之间寻求了很好的平衡。我也曾经参加过一些《中国法学》的会议,他们的原则是只要不违反宪法,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任何学术争论都可以在《中国法学》展开。另外,我个人同时也期待《中国法学》继续关注中国宪法的发展、宪政的发展。

        最后预祝《中国法学》在未来30年取得新的成就,谢谢大家。

        张广兴(兄弟单位代表,《法学研究》社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尊敬的各位期刊同仁,在《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的时刻,我谨代表《法学研究》编辑部全体编辑向《中国法学》表示最诚挚的祝贺,因为我是作为期刊界代表,事先没有经过大家授权,如果下面我说的能够代表大家那就算大家的,代表不了就算我个人。

        《法学研究》与《中国法学》是真真正正的兄弟刊物,我们两个刊物有很深的渊源,《中国法学》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刊物,前身是中国法学界团体——中国法律政治学会1954年创办并与于1966年停办的《政治研究》。说成是前身并非是攀龙附凤,刻意拉长刊物的历史或者资格,而是因为在1979年创办《法学研究》时《政法研究》编辑部几乎所有的成员都成了《法学研究》的编辑,虽然经过了漫长的文革时期,但他们办刊的经验,他们对作者、读者和刊物的责任心为《法学研究》打下了重要的基础。说《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是兄弟刊物还有一个原因,1984年《法学研究》的主编张尚鷟先生受命创办《中国法学》,并担任《中国法学》首任主编,张先生在《法学研究》的办刊理念自然对《中国法学》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法学》现任总编张新宝先生曾经在《法学研究》工作了十几年。

        《中国法学》在历届主编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为中国法学的研究发展,为法律人才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此,我对《中国法学》编辑部的全体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

        法学研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并将继续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个人认为,现在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是法学研究的转型问题,所谓转型总的说来就是更加关注中国问题,更加关注中国特有的问题,以前我们也关注,但这里需要进一步的强调。这涉及法学研究的许多方面,也涉及到大多数的法学学科。首先我们要从比较研究更多的转向实证研究,中国现在面临的许多问题是外国不曾遇到过的,中国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到底有哪些,坐在书斋里是无法透彻了解的,这就需要我们首先认清中国的现实,把握中国法治发展的方向,研究法治建设中间的真问题,比较和借鉴是必须的,但是把为解决外国问题而产生的外国理论直接拿来解决中国的问题,有时可能不一定对路子。第二,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情况下,我们的研究需要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通过对法律的解释使其更贴近我们的社会,贴近人民大众的生活,贴近法律实践,使纸面上的法律变成活的法律。

        为了实现以上两个转变,我们要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更快、更多的转换成为法律实践工作者的知识储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参考。同时,在对中国的现实问题做研究的时候还需要发挥多学科的力量,比如说社会学、经济学、环境学等等,其他的社会科学,只有我们连起手来,从不同角度研究我们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才能够在解决这些问题上面有所突破。

        我相信,以研究中国问题为特色的法学研究一定能成为世界法学学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在这方面我们就有了话语权,我们就能够成为外国法律学者的先生,我国的法学刊物在推进法学研究的转型,建立中国的法学理论体系,倡导良好的学风以及建立学术规范方面肩负着重要的使命,我们全国的法律期刊法学期刊联合起来,和我国的法学研究工作者一起努力,一定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谢谢。

        郭道晖(原《中国法学》总编辑代表):很高兴今天参加这个盛会,见到很多法学界的老朋友,也有不少新朋友,年轻的朋友,刚才张广兴教授,也就是《法学研究》的社长,和我们《中国法学》是老朋友了,应该说,《中国法学》是从《法学研究》移植过来的,《中国法学》第一任总编辑张尚鷟原来就是《法学研究》的总编辑,我们两个刊物经常互相呼应,互相配合,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上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天我首先祝贺《中国法学》杂志创刊30周年,祝贺它和全国其他法学刊物一块为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使我们在推进法学研究走向成熟,使我们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从蒙昧到觉醒,经过了艰难的历程。

        在上个世纪,1989年到1998年期间我曾经担任《中国法学》的总编辑,在此向许多支持我们《中国法学》的在座的老朋友表示感谢!你们是我们《中国法学》风雨同舟携手共进的老朋友。90年代初邓小平南巡讲话,《中国法学》发表了“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评论,另外,在这一两年,《中国法学》还开展了几个专题的讨论,比如说民主的问题,权利本位的问题,人权问题等等。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中国法学》发表的一些评论和文章主流思想都得到了当时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支持。同时其他一些评论,每一篇都得到了当时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剑明同志的审查,朱剑明同志对每一篇稿件都仔细推敲修改。

        我讲这些是想说,《中国法学》坚持实事求是,维护了学术自由,因而受到广大读者的称颂,认为它担负起了引导学术研究之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刊风格。《中国法学》曾被评为核心期刊首位,1995年又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六大优秀期刊之一,全国两千多个理论期刊,咱们评在第六个。面对事实,面对观点,法学界必须讲话,法学界不能沉默。这是我的第一点体会。

        第二点体会,《中国法学》杂志之所以取得某些成就,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正确和开明的指导,第二是法学界同仁的大力支持和维护。在我们刊物上发表不同意见的争鸣辩论,表明独立思考追求真理的批判精神,需要自觉承担政治和道德责任的勇气。从过去到现在,我们法学界在这方面是值得称道的。中国法学会为法学界的自由讨论,坚持真理起了遮风挡雨的作用和引领的作用。我认为这种正确的指导和开明的作风是值得我们法学会和杂志社继承发扬的。古话说“三十而立”,今年《中国法学》杂志正好是30周年。在新的编委会,新的总编和我们新一届法学领导正确的领导下,《中国法学》将走向新的台阶,《中国法学》将走向世界,我真心希望在庆祝《中国法学》成立30周年之际,中国法学界的同仁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继续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

        张新宝(现任《中国法学》总编辑):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学界同仁,编辑界同仁,朋友们,上午好!

        今天中国法学会在此举行《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纪念座谈会暨新一届编委会成员的聘任仪式,我们杂志社全体员工感到无限荣幸,感谢孟建柱书记对本刊的充分肯定,感谢中国法学会党组和各位领导对本刊的正确领导,感谢老中青几代法学人对本刊的厚爱,感谢有关部门对本刊的长期支持,感谢各界编委会成员、前任总编辑和离退休员工为本刊的初创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感谢我的同事们兢兢业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对法学编辑事业保持着持久的热情与并无私奉献,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这个岗位上干了30年,作为《中国法学》的编辑,这是他们一辈子的事业和职业。当然,我们最需要感谢的是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我们刊物过去30年也正是国家改革开放的30年,正是这样的机遇,给了我们这样的杂志传播法理的机遇。如果说过去30年的法学研究包括法学期刊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贡献体现在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制度构建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包括法学期刊在内的中国法学事业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律制度的完善,宪法与法律制度的严格实施,法治中国的建设对法学期刊提出新的要求。要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繁荣中国法学研究,要求我们坚持办刊的学术品格,坚持办刊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着力于解决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支持法学流派的兴起,支持青年法学家的成长,给法学创新提供足够的学术平台,支持学术共同体的形成。

        孟建柱同志的祝词和各位领导、学者的发言都对我们今后办好《中国法学》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一些因故未能参加今天会议的新老编委会的成员和法律界的朋友们,通过贺电、贺信等形式也表达了相当的祝愿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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