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8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6月2号,由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和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联合举办的“政府决策公开中美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副主任贺诗礼教授、最高法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张世诚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美国耶鲁大学、美国阿尔巴尼亚大学、中国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苏州大学等学术机构,以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及美国ACUS环境保护专署等实务部门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决策公开的社会调查报告”、“决策公开的适用范围”、“决策公开的公开时机”、“决策公开中的参与机制”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会议的成功举行,必将不断深化中美两国在学术交流、实践运作等层面的沟通与合作,对我国政府政策公开制度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2年6月9日至6月10日,第10届东亚行政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在韩国首尔顺利召开。来自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200余位行政法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东亚行政法研究会成立于1995年,以促进东亚地区行政法学的相互交流、协作和发展为目的,每两年举行一次国际性研讨会,其成员国有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分别由上述四个国家与地区轮流主办。本次东亚行政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是第十届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年会,在韩国首尔举行,由韩国行政法学会和韩国法制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担任团长,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河海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32位行政法学者组成的我国大陆地区代表团共赴韩国首尔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行政法”以及“福利国家与财政行政”,围绕这一主题,三国四地的学者分别发表基调演说、点评和讨论,就东亚地区内各个国家和地区行政法学界共同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实践难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会议的成功举行,进一步促进了东亚地区行政法学界的友谊和交流。据悉,第十一届东亚行政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将在2014年召开,届时将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广州大学共同承办。
2012年6月9日至10日,全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安徽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等高校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围绕“少数民族权利研究的课题及今后我们的工作”、“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理论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实证分析”、“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和”域外少数人权利保护的理念与制度“等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整个研讨会学术气氛活跃,观点碰撞激烈,参会代表获益匪浅。
2012年6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与发展战略论坛在京召开。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总工会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西大学、聊城大学等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校的四十余名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为深入总结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成就和问题,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长效机制和改革对策,会议围绕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定位、管理体制、得失评价和未来发展等重大问题展开了深入而富有建设性的研讨,以期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2012年6月23日至6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2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纪念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CLEEC)项目三十周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召开。来自中美两国近六十所知名法学院校的院长、学者共聚一堂,回顾、分享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历史与成果,探索新环境、新形势下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新方式、新方法,为两国法科学生与教师提供了更多的交流机会,推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中美两国参与过两国交流项目的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也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2012年6月23日至24日,由世界华人法哲学协会(筹)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法政哲学研究中心承办的首届世界华人法哲学年会在明理楼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为“中国的成长与规范世界”。来自世界各地的近百名法学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学者围绕法与文化,概念、话语与方法,古典法治、政制与法意,法的精神与法治之径,司法文化与社会秩序,法律多元,思想与哲理等讨论单元进行主题发言和评议。“世界华人法哲学年会”以全球华人法哲学家为主体,以中华文明的法制和法意为主题,旨在积累和反思中华文明的法律文化,促进现代华文法律哲学的发展。年会每年一届,在大中华文化圈择地轮流召开。
2012年6月30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联合主办的“软法与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社科院、北京市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三十多位专家学者及部分媒体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罗豪才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江必新院长以及司法部、中国人权研究会、国务院侨办、致公党中央的部分领导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着 “软法前沿”、 “协商治理与人权” 、“公共政策与人权”、 “宪法、国际公约与人权”四个单元组成。将软法与人权保障这两个主题关联起来进行探讨具有很强的学术前瞻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会议有助于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我国软法研究及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
2012年7月1,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和悉尼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全球22个城市的法学院院长和相关专家等300多人参加论坛,中国17所高校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及法学专家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以“21世纪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全球化”为主题,分别讨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为国际和跨国法律实践改革法律课程;第二,中澳法学学者间的科研合作;第三,科技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第四,学生和教师交流和跨国法律实践。
2012年7月14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总结讲话。王乐泉强调,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以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真正用法治保障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陈冀平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话语体系做出新贡献;二是要严格按社团条例、社团规则、社团章程办事,促进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创新中国法学社团管理工作机制,密切与法学社团的关系,切实履行主管社团职责,努力为法学社团服务。会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国际私法学研究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等9个研究会介绍了各自组织建设和推动学术研究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代表围绕王乐泉的讲话及研究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组讨论。
2012年7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死刑制度改革研讨会在重庆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江苏师范大学、重庆市人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贵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36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会议重点就死刑改革的立法与司法路径、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死刑制度改革、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死刑案件与辩护权、毒品案件与死刑适用、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研讨。本次研讨会旨在加强法学界与法律实务部门在死刑改革问题上的沟通,共同为死刑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2012年7月16-17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三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经济法领域中的宪法问题”。会议收到论文36篇,来自全国法律院系和科研机构的50多位知名学者参加了研讨。今年是1982年宪法实施30周年。探讨经济法领域中的宪法问题,对于推进经济法理论和制度研究,完善中国经济法治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讨会讨论的主题涉及经济法的宪政逻辑,经济法与宪法改革,政府调制行为和经济法主体权利的宪法依据,财政行为的宪政制约,金融法主体角色定位的宪政分析,竞争政策与宪政等等。
2012年7月18日,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上海顺利举行。本届论坛以“政府投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主题,邀请了实务界与理论界的近50名专家参与研讨。在会议开幕式阶段,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顾功耘教授就政府投融资法制建设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并认为当务之急是从经济法视角确定政府投融资的基本原则,在平衡、协调中央与地方、国资、民资与外资等诸多关系的基础上,建立高效的政府投融资体制。在会议研讨阶段,专家们分别从“政府投融资的法律实践”、“政府投融资法律制度的理论探讨”、“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具体规范”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法律思辨”四个方面,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就我国当前政府投融资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如何推进我国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融资法律体系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