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9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社会管理与法治保障
江必新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顾问。本文系中国行为法学会2011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路径》(2011)学研002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 法治保障对社会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社会管理主体需要用法治精神加以武装;社会管理现状需要从法治视角进行检省;社会管理战略需要用法治思维加以谋划;社会管理难题需要通过法治手段加以破解;社会管理成果需要用法治方法加以保障。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需要通过法律配置社会管理职权确定社会管理主体的职责;通过法律确定管理者与相对人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确保公众有效参与社会管理;通过法律确定各种管理行为实施的条件及效力;通过法律防止管理权的超越与管理权的滥用;通过法律形成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法律规范收入配置秩序;通过法律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并保障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管理;通过法律防范和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法律机制裁决社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应当处理好法治保障与创新的关系、法治保障与平衡执法的关系、法治保障与道德教化的关系、法治保障与管理措施方法良善性的关系、法治保障与综合施策的关系、法治保障与源头治理的关系。
关键词 社会管理 法治保障 社会管理职权
社会管理法治化论纲
徐汉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关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关乎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与合理创新的有机统一、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有机统一、有效管理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各司其职与相互衔接的有机统一、程序正当与高效便捷的有机统一;主要任务包括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科学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八个方面。全面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树立法治思维、健全制度体系、坚持项目推进、建立评价体系、注重政策导向、加强理论研究。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自治 社会协同
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背景与意义
卢建平 南昌大学“赣江学者”讲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提要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逐渐从政治和经济领域中分离出来,社会空间的增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社会关系复杂化,利益格局随之变动,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以及风险社会的到来迫切需要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社会管理法治化对于规范政府权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公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关系 利益格局 社会矛盾
论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和任务
张绍明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提要 当前,我国社会处在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冲突频现,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本文论述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价值体现和目标追求,提出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科学把握几对关系,并阐述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难点、重点、关键点。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服务 柔性管理
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及路径选择
伍治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法治化必须坚持民生保障、良法善治和协同共治三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必须培育社会管理法治化理念,分步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立法,社会管理任务项目化推进与依法管理服务并举,激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司法和强化监督。
关键词 社会管理 民生保障 协同共治
论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保障
姚莉、显森 姚莉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显森系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 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都需要司法保障。司法能够通过一系列程序行为及处理结果对社会关系进行个别调整进而实现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引功能,司法可以使社会管理创新行为获得正当性评价而发挥其评价功能,司法能够通过适用法律的活动过程及结果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体及他人今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行为发生影响而实现教育功能,司法还可以排除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受到的妨碍与干扰而实现其强制功能。应构建司法保障的动态协调机制,完善司法诉求表达机制,创新社会矛盾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良性运行机制,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不断发展及时作出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应构建司法保障的评估机制,合理确定和选取评估对象,丰富和优化评估方式,应合理认识和运用评估结果。应构建司法应急机制,完善法院设置,优化法官配置,完善诉讼程序。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保障 动态协调机制 评估机制 司法应急机制
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
汪习根 武小川 汪习根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武小川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法治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式,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路径是多元多维的立体系统,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上下联动以及自中而外四个层面,这四条路径的互通共生是社会管理创新达到价值预期的关键。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网格化管理 社会协同 公众参与
论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几个问题
徐晶 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人员。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法治化是全国广泛关注的焦点,它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还使社会管理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社会管理法治化就是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在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管束和治理时,应采取法律的手段,从实质上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推动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并实现过程本身的公平性和正义性。虽然我国社会已经由高度国家化了的社会逐步向公民社会和市场化社会转变,但是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为此,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善社会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转变行政执法观念,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公民的表达诉求。此外,要注重社会管理法治化与我国文化的契合,具体而言,就是要处理好法治与道德、政策和社会习俗的关系。
关键词 社会管理 法治文化
中国法治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叶青 俞伟悦 叶闽慎 叶青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俞伟悦系湖北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统计师;叶闽慎系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
内容提要 目前,党和国家对高效的政府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发展与依法行政,需要寻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信息及有效对策与措施。为此,我们研究构建了法治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从法治环境、法治过程、法治效果三大方面将法治发展状况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析,为制定法治社会建设目标及为政府社会管理政策提供定量化依据,提高法治发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与有效性。
关键词 法治化 法治指数 评价考核
论社会管理法治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谢鹏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提要 项目管理与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是相互契合的。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巨型社会工程,可以运用项目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在系统地研究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各个阶段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将其分解成一系列项目,在总体规划下分步实施,通过增量的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平稳地、连续地、有序地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社会管理法治化工程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公益性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往往是多领域、多学科的综合集成,需要多部门的协同攻关。
关键词 社会管理 法治化 项目管理 社会公益性 项目协同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与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
马晖慧 李希慧 马晖慧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李希慧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当下中国发展问题空前集中、尖锐,传统社会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现实问题、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总结,为研究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全新的理论说明和分析工具。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社会管理创新问题,既有助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研究的深入,又有助于促进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创新和发展,同时也为当下中国创新社会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 社会 社会发展理论 社会管理创新
论公民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王广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法治化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而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必须实现治理模式由善政向善治的转变,将政府的单一管制转变为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将治理的目标定位于为个人实现自由创造适宜的空间上,为此,需要加强公民社会的建设,培养公民的公共意识。
关键词 统治治理 善治 公民社会
实质与实现:论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的能动司法
陈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人员,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2012年度重点课题“能动司法的社会管理创新研究”(FZFZYJ2010008)的阶段成果。
内容提要 创新社会管理成为转型社会背景下破解中国社会矛盾与问题的必由之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动司法”的理念回应社会管理创新并提倡在司法工作中广泛实践。因涉及调整司法权运行方式,必须从理论上对能动司法正本清源。美国上世纪40年代以来产生的 “司法能动主义”哲学与我国的能动司法看似概念相近,实则大异其趣,不具借鉴意义。从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导向出发,我国能动司法的本质应是在原有的纠纷解决功能及其裁判职能的基础上延伸出司法的社会控制、推进社会变迁、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三大功能,同时,拓展出司法预警及建议、公共政策创制、司法审查、司法救助四大职能,并对拓展出的职能在不同层级法院之间作差异化的合理配置。
关键词 能动司法 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功能 司法职能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宪法实施
叶海波 秦前红 叶海波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前红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对社会的他治,亦包括公民自我管理的自治。中国语境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应是合理厘定他治与自治的空间关系。具体而言,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义是实施宪法,任何制度的创新必须在宪法的统领下展开,以宪法为最高准则限定政府管治社会的权限,弃人治,从法治,坚守政府管治的法律之维和公民自治的制度空间。
关键词 宪法实施 社会管理体制 政府管治 公民自治
社会维稳体制改革:走向可持续的稳定
何增科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提要 现行的社会维稳体制建立在静态稳定观基础上,是一种强力维稳的刚性稳定体制,代价高昂,难以持续。为了实现可持续的稳定,需要改革现行的社会维稳体制。改革的总的方向是从静态稳定观走向动态稳定观,从压力型维稳走向民主合作型维稳,努力实现政治参与的制度化,依靠协商对话和法治途径解决利益纠纷,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关键词 社会维稳体制 静态稳定 动态稳定 可持续的稳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
赵曼 薛新东 赵曼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薛新东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社会安全应急机制建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05JJD840145)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等矛盾多发领域展开研究。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不同类型稳定风险的特点,建立多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和多层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依据评估层次和评估内容组合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加强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结合,以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度、效度和公信力。
关键词 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多层次评估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性、发生机理与策略选择
林必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社生。
内容提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必须直面的一种常态性公共危机事件。与现实社会的群体性事件相比,其具有互动虚拟化、去时空化、去身份化、主体自发参与性、无直接利益相关性、诱发案件特异性和弱控制性等特征。在价值累加理论的分析框架下,网络群体性事件由有利的结构、结构性紧张、共同信念的形成、促发因素、参与者的行动动员和社会控制机制失效六大因素共同作用而促发。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政府应理性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并通过搭建信息流转系统、构建预警应急机制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合理有效地疏导、规制和监管,进而营造一个良性的网络公共空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 网络群体性事件 社会管理 价值累加理论
《国家赔偿法》与《侵权责任法》调整范围之协调
张善斌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内容提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承担责任的依据究竟是《国家赔偿法》还是《侵权责任法》以及这两者关系如何,存在不同认识。现行《国家赔偿法》独立于《侵权责任法》,属于行政法范畴,其赔偿程序、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均与民事赔偿相异,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对《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造成“直接受害人”损害才纳入国家赔偿范围,除此之外的职务侵权行为均适用《侵权责任法》。从应然的角度分析,国家赔偿请求权同样具有私法性,《国家赔偿法》为《侵权责任法》的特别法,《国家赔偿法》再次修订时应采取和民事赔偿一样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
关键词 职务侵权 国家赔偿 民事赔偿
网络版权风险控制与网络社会管理创新
吴汉东 锁福涛 吴汉东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锁福涛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在充满风险的网络社会,实现网络社会管理的“善治”目标需要合理应对和防范各种风险。网络版权风险作为网络社会新近出现的技术风险和制度风险,值得网络社会管理的高度重视。以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向度互动化、管理方式多样化为特性的网络社会管理创新机制,为网络版权风险控制提供了一种新途径:国家层面,网络权力运行机制有助于控制数字鸿沟风险引发的网络“民生问题”;社会层面,网络公共参与机制有助于应对技术措施风险引发的网络表达自由限制问题;个人层面,网络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解决制度信任风险引发的网络版权纠纷问题。
关键词 网络版权 风险网络 权力运行机制 网络公共参与机制 网络纠纷解决机制 网络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权”话语体系的构建
杨剑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社会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尊重、保护、实现其作为社会成员维系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权利。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背景下,社会权的范畴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国家应当承担积极作为的义务,社会权的实现具有层次性、间接性和渐进性。
关键词 社会权 话语体系 社会管理
刑事政策社会化:社会治理的新方向
常秀娇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刑事政策社会化充分体现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路径要求,为社会治理犯罪提供了新的方向。社会化的内涵包含基本和延伸两个层面,相应地,刑事政策社会化的界定也应一分为二:一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中对于刑事政策内容的内化;二是刑事政策的本体要素不断具有社会属性的趋势。刑事政策主体、对象、目的和手段的这种社会化趋势,不仅见于静态策略中,更直接地体现在刑事政策观察、决策和执行的实践过程中。将刑事政策定位为静态策略与动态过程的统一,是刑事政策研究必须秉持的基本立场。
关键词 社会化 刑事政策 社会管理 犯罪治理
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事诉讼理念展开
詹建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司法机关不仅参与着社会管理,还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特定的保障职责,那就是通过解决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来维护社会和谐。体现在刑事诉讼中,则是通过公正的程序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进而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为了契合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刑事诉讼的理念应该有所发展和创新。为此,应该强调协商合意机制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引入,把握司法权运用中能动与克制的平衡,关注制度设计与运作中的人本思想和权利关照。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协商合意 司法能动 人本思想
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克制”与“能动”
孙应征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研究员。
内容提要 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需遵循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即从“法治”的基本理念出发,强化检察使命意识,恪守司法理性原则,推进检察改革,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力求在“能动”履职与自我“克制”中保持均衡,达致检察职能之最大发挥与优化社会管理目标之实现。
关键词 检察 社会管理 克制能动
律师对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贡献
杨择郡 郑琼现 杨择郡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郑琼现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提高管理主体的法律素质,需要遵守规则、交流协商、开放式管理、程序式管理等技术的引进,需要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的基础上,通过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实现社会的民主和社会公正。在这个工程中,律师通过职业的素质、技术和精神追求,可以为社会管理法治化做出诸多贡献。
关键词 律师素质 律师技术 律师功能 律师精神 社会管理法治化
论法学教育与社会管理法治化
徐立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培养了大量的优秀法律人才,促进了我国社会管理的法治化,为法治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法学专业的盲目扩招,法学教育改革的滞后等因素使得法学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步伐。法治是和人治相对应的社会治理模式,法治必然是善治,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必然方式,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是我国的治国方略。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管理法治化离不开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是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先决条件,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促进法学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法学教育与社会管理法治化相互作用推动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法学教育 社会管理法治 法治化
模式与规模:法学教育管理法治化进程中面临的两个问题
康均心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学教育从恢复重建,到正视尊重,再到持续改革和繁荣发展,成就瞩目,已形成与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模式和普通法系法学教育模式并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管理,必须解决法学教育模式定位和规模问题。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法学教育管理 法治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