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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2013年第一期
2013年11月23日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3年年会
开幕式
11月23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3年年会开幕式在南开大学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刘海年主持。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为大会致辞。他表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的前提下,围绕“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题,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欢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做出了部署,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司法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被写入了决定。建设法治国家是董必武同志法治思想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家,这正是董老先生所向往的目标。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是中央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是法学界、法律界,特别是司法机关的一个重要任务。人民司法是董必武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司法改革,我们要重温董老先生的一系列法治思想,融会贯通,以更好理解全会决定的精神。
宣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任建新同志的书面讲话。他指出,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为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贡献了力量,得到了司法界、法学界的肯定。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他认为董必武法治思想对当下法治中国的建设仍有重要意义。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式琪同志致辞。他表示希望南开法学院和全国从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的专家、学者一起,继承和发扬董老先生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精神,大力推进新时期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同志致辞。他表示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成果将大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国法制建设相结合,并为中国法学研究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同志致辞。他强调天津法院系统应遵循董老先生提出的“依法治国”思想,努力打造“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深化改革开放,打击各种犯罪,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天津市法学会常务副部长刘建国同志致辞。对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在天津的召开感到光荣,并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大会代表发言
由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刘海年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评议。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同志发言,主题为:《从董必武法治思想看涉诉信访制度改革》。
吕伯涛同志根据董必武的法律思想简要讲述了当下人民信访的现状及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他强调有法必依和司法公正,强调涉诉信访在密切联系群众和进行审判监督的作用。
吕伯涛同志总结出应该严格区分有理申诉和无理申诉,涉诉信访的处理必须严格依照司法程序,不受当事人威胁的影响,尊重司法规律,尊重客观事实。通过司法机关本身的公正司法、正当程序及严守廉洁,赢取人民对司法审判的信任,最终解决中国信访制度的困局。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春杨同志发言,主题为:《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公正司法》。
春杨教授提出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新内涵有六点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观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树立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相统一的观念;树立改革创新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的观念;充分发挥司法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功能。
春杨教授总结,重温董必武同志法治思想,牢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谆谆教诲,坚定不移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加快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而努力,早日实现“中国梦”。
北京市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成律师发言,主题为:《论董必武民主宪政思想的变迁》。
余成律师针对董必武的民主宪政思想的变迁进行了发言,认为董必武先生一生都在践行民主政治思想,不断推进我国宪政制度的形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政制度奠定了基调。
余成律师认为,经过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几次关键探索,中国积累起社会主义宪政的根本制度的基础。在新中国成立的同时,民主法治逐渐建立起来,董必武先生认为社会主义宪政具有广泛性。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对大会发言进行总结性点评。侯欣一教授认为吕伯涛同志的发言体现了他的责任感、他对司法体制弊病的了解,他提出的解决思路务实。
侯欣一教授点评春杨教授的发言,认为春杨教授提出“司法公正”是“司法为民”永恒的主题。当下中国希望以司法公开带来司法公正,以公正带来公信,保障法院自身的独立审判权。
对于余成律师的发言,侯欣一教授指出余成律师用简洁的笔墨梳理了董老同志的宪政思想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