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敖婷婷
5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召开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研究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表彰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集体,交流研讨法律监督现代化。
会前,市委书记陈敏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一行座谈。应勇、陈训秋出席年会开幕式并讲话。张工在开幕式上致辞。童建明宣读表彰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庭凯,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力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市政府秘书长出席有关活动。
陈敏尔、张工代表市委、市政府欢迎应勇一行来津,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天津工作的关心支持。陈敏尔说,天津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净化天津政治生态的政治要求,深刻领会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唱好京津“双城记”的战略要求,深刻领会稳中求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守住筑牢首都“护城河”的安全要求,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切实担当起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职责使命。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希望最高检继续关心支持天津发展,给予更多指导和帮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应勇强调,检察理论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概念、检察观点、检察理论,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更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理论上着笔,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工作中心任务,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任务,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进一步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不断凝聚研究合力,提升研究质效。
陈训秋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要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努力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工在致辞时表示,天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记天津“卫”城之责,全力筑牢首都“护城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着力打造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环境,奋力开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新局面。此次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以“法律监督现代化”为主题,对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高水平司法作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支撑,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现代化,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天津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最高检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相关负责人;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