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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在湘潭举办

时间:2018-06-26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16日,以“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为主题的第三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在湖南湘潭举行

  2018年6月16日,以“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为主题的第三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在湖南湘潭举行。本次论坛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湘潭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协办。论坛旨在进一步深化中国和非洲国家法学院院长的对话交流机制,增进中非双方法学院的互相了解,共享中非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方面的经验,拓展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合作途径,为新时代推动中非关系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共同组织筹划下,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比勒陀尼亚大学法学院、肯尼亚斯特拉斯莫尔法学院、埃塞俄比亚麦克莱大学法学院、埃塞俄比亚贡德尔大学法学院、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法学院、乌干达教会大学法学院、喀麦隆大学法学院、坦桑尼亚开放大学法学院、塞舌尔大学法学院、津巴布韦大学法学院等非洲著名高校的15名法学院院长参会。同时,还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等20余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法学院院长、专家学者约50人出席了本届论坛。

  在开幕式上,湘潭大学副校长刘长青教授致欢迎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法学院院长Christopher Mbazira教授、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论坛开幕式由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主持。首先,刘长青教授代表学校对莅临论坛的中外嘉宾和朋友致以诚挚的欢迎。他在介绍了学校学科建设情况和对非合作办学工作,重点推介了学校在非洲法研究方面特色和成果。他高度评价了在中非合作不断深入发展背景下论坛召开的作用和意义,并指出,非洲是中国的好朋友、好兄弟、好伙伴,也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重要方向和落脚点,法律交流与合作在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本届论坛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非在法学、法律领域的合作,为中非友谊架设法律桥梁。张文显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表达了对非洲朋友的欢迎。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年,也是中国法学教育恢复重建、快速发展、成就卓著的四十年。四十年来,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逐渐成熟,在世界法学教育格局中占有重要一席。中国和非洲拥有各自的法学教育历史和传统,在全球化时代,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各国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共同为世界法学教育合作树立新的样板。韩大元教授在致辞中说,希望进一步扩大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中非法学院联盟成员,加强相互合作和交流,并通过建立成熟长效的机制支持更多的非洲青年学生来中国进行交流,鼓励中国学生去非洲交流,为中非法律服务合作提供人才支撑。Christopher Mbazira教授对湘潭大学给予麦克雷雷大学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希望我校继续加大对麦克雷雷大学的支持,希望双方借鉴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的运作方式,深化在法学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康为民书记介绍了湖南省在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方面的情况,对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是中非法学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中非法学院之间长期、稳定和有效的合作机制,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他认为,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的举办将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法治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为中央深化中非合作、推动中非关系全面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谢勇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就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课程国际合作与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模式等提出了新要求。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作为中非教育文化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任堪当,前景可期。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是中非法学院开展长期、稳定合作的有益机制,此次论坛正是前期合作的深度发展,将对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交流、搭建教育合作平台发挥重要作用。

  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分别就“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和“新时代中非法律服务”等内容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第一单元: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Ⅰ)

  本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和津巴布韦大学法学院院长、津巴布韦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任Emmanuel Magade教授共同主持。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William P. Alford)教授、南非比勒陀尼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Johann Anton Kok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埃塞俄比亚麦克莱大学法学院院长Gebrehiwot Hadush Abera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分别作主旨发言。

  安守廉教授以哈佛法学院的经验出发论证了国际交流对法学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列举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与人大法学院在教师互访、课程设置方面的具体合作,并指出这种交流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全球化,跨境商品,思想,人员,资本对法律带来的影响都至关重要,经济全球化给法学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法学院之间尽力增进共识就变得更加重要。安守廉教授表达了对于论坛会议盛况的热切关心,虽未能参与本届论坛,但也在思考如何与广大中非法学院院长们共同合作,一道推进共同的使命,孜孜以求法律的真谛,探求如何以法律为道具来弘扬正义。Johann Kok教授以“南非教育面临的挑战-高等教育委员会对法律本科学士学位的认证”为题,介绍了南非的大学课程改革的情况以及面临的挑战。南非的课程改革源于学生的抗议活动,各利益攸关方均参与课程改革的过程,包括律师,大学,司法部、教育部的官员,通过集体讨论最终同意由高等教育委员会建立国家法律本科学士学位认证标准,所有的法学院都应以此标准衡量。此后,组成了一个由十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团队,团队中大部分成员来自南非法学院的法学学者,并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类似的流程和模式,建立了一个标准的清单制度来推动落实改革。该标准也随即在全国各地进行试点,向各利益攸关方解释法学学士学位的认证标准。迄今,南非十八所法学院中目前只有三所学校是达到了认证标准,其余还未达标,未达标者须提交具体的改进计划,才能拿到最终是否通过认证的结果,比勒陀尼亚大学法学院对于教学过程的改革也正在进行,他认为教学过程的改革是一个不断的反思的过程。王轶教授在探讨了“什么是世界一流法学院”,他认为如果要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首先要找到最低限度的共识,共识就是世界一流法学院应该满足怎么样的条件和标准。通过与多位法学界前辈交流探讨,并结合人大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方面的创新实践,他认为世界一流法学院应该满足三个条件,首先一定是具有一流的人才培养能力的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课程体系,应通过课程体系让学生具备合格法律人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让学生具有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视野,具有优秀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其次,一个世界一流的法学院一定具有一流的科学研究能力,应当能够贡献出思想资源和分析框架的法学院。最后,世界一流的法学院一定是具有世界一流社会服务能力的法学院,这种社会服务能力是回应自己所在国家和地区,服务自己所在民族现实问题的能力。Gebrehiwot Abera教授提出法学院和律师应在减贫方面提供自己的贡献,目前全球仍有30亿的人口还处在贫困线以下,现在贫困不只是温饱问题,而是缺乏享受社会资源的机会,例如教育、福利机会,所以贫困谈论的是平等的问题,平等也是法律的重要问题。纵观近些年来的全球减贫努力,如果将中国减贫努力排除在外,可以发现全球贫困人口的数量不减反增,法学教育与律师应该在减贫中发挥自身维护正义的作用,应努力改善国内法律,使得贫困人口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尤其是关于贫困的法律法规,世界银行也应帮助解决贫困问题,例如创造就业、投资贸易活动来解决贫困问题。如何来理解贫困问题,如何保障贫困人口的社会经济权利,既应本国层面,也应全球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我国法学界应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教育过程中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应该公开、充分地讨论这些问题,使得法律界各个方面能融入到主流的解决方案中。石静霞教授以““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非法学教育与合作”为题作了主题发言,她从“一带一路”倡议相关法律的协调,以及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培养非洲学生两方面做了主题发言。她强调了“一带一路”倡议离不开有效的法制保障,从国际法基础上来看,“一带一路”倡议不是推翻现有制度,而是要在国内现有的法制基础上来进一步的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国政府也希望增强与世界各国法律的互动。中国应通过加强利用联合国贸法会、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及非洲商法协调组织等现有机制来进行法律法律协调。

  第二单元: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Ⅱ)

  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小建教授和塞舌尔大学教务长Lagrenade Luciana Chantal教授共同主持。埃塞俄比亚贡德尔大学法学院Abebe Assefa Alemu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创始院长万猛教授、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Waheeda Amien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教授分别作主旨发言。

  Abebe Alemu教授对埃塞俄比亚学院的法学教育进行了系统介绍。目前埃塞俄比亚有23所法学院,从事法学教育、法律研究以及提供社区服务等工作。各个法学院所设置的课程基本相似。除了课程教学,还开设包括律所在内的实践课程。同时,他也指出了法学院所面临的挑战, 如招生质量不佳、依赖传统教学模式、没有充分研究土著法等。万猛教授介绍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基本状况,作为中国最年轻的法学院,其致力于培养精通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关注的领域包括国际商业贸易和国际体育法、洗钱法、地区和国际安全领域等。北外法学院一直关注非洲研究,设有中非法律研究所,中非法律培训基地,并创办了一个中非法律评论期刊。北外法学院已经在坦桑尼亚建立了非洲国际法研究院,未来还希望在非洲的法学院建立更多培训基地。最后,他向在座专家学者发出邀请,期盼和大家共同研究中非法律和中非争端解决机制,共同组建研究中心。Waheeda Amien教授以开普敦大学为例,对南非的法学教育进行了介绍。开普敦大学是南非最古老的大学,成立于1829年,在非洲大陆上排名第一,在全世界也属于一流大学行列。法学院将南非混合法系的特征融入到学科教育中,同时,将教学和科研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法律素养。对于法学教育的国际化问题,他认为师资国际化是重中之重,在强化教师和学生的国际流动的同时,建议采取线上的学位培养模式。胡凌教授介绍了上海财大法学院的国际化教育概况,该校将国际化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针对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设置相应的中英文课程。目前学校有10名来自非洲国家的硕士研究生和4名博士研究生。这些学生普遍比较关注解决自己国家的实际问题,希望借鉴他国经验,以解决本国问题。同时胡凌教授对现阶段法学教育所面临的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发言最后提出了对中非法学教育的展望。

  第三单元:新时代中非法律服务(Ⅰ)

  本单元由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和塞舌尔大学法学院副教授Monika Bar教授共同主持。开普敦大学Salvatore Mancuso教授、上海文史馆馆长郝铁川教授、肯尼亚斯特拉斯莫尔大学法学院院长Luis Gabriel Franceschi教授、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方桂荣副教授、坦桑尼亚开放大学法学院Damas Daniel Ndumbaro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分别作主旨发言。

  Salvatore Mancuso教授就“调解在中非关系中作为冲突预防手段的使用”作了发言,他首先以西门子公司调解案作为案例指出:建立良好关系是进行协调、解决争端的关键。随后,他阐述了调解对于解决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非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作用,为提高调解的公平性,并认为应积极发挥中非法律合作论坛的纠纷解决作用。他建议在中非各国建立专门的中非法律调解中心,以共赢的方式解决冲突,以此惠及双方的商业利益。郝铁川教授发言指出西方的法治现代化道路不可普遍复制,广大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有权利开辟人类另一条民主法治化道路,而中国是开辟人类另一条法治现代化道路的领头羊,这些经验可供处于发展探索阶段的非洲各国借鉴。Luis Franceschi教授发言指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法律纠纷不断增多,呈现出新趋势,法律服务业也面临新的挑战。他认为,非洲应实现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中非双方应完善各自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在法律实践层面进行广泛合作,并推动实现法律的科技化,以实现法律体系现代化改革。方桂荣副教授以“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转型的困境与出路”为题作了主旨发言,她指出我国在法学教育国际化转型过程中,存在政策支持上不平衡、资源整合上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应加强对于地方性院校和专业性院校的政策支持,并通过跨校互聘教师、跨校选课等措施促进教育资源的整合。Damas Ndumbaro教授就“中非多元化争端解决措施”进行了发言,探讨了中国和坦桑尼亚之间在经贸争端解决方面合作的可能性。他指出,由于中非在争端解决措施上的一致性尚有不足,建立起稳定、效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有必要的。他认为,寻求国际法院的外交解决是最利于达成友好和解的方式,为达成友好和解,建立起互信的仲裁机制是必要的。他认为,中非纠纷究竟在中国还是在非洲进行调解是一个问题,为避免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中非应共同建立稳定的争端仲裁机构,并对适用法律问题等做出规定。肖冬梅教授以“中非合作产业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防控”为题,介绍了中非合作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分析了中非产业园项目中面临的专利、商标、版权等风险,就防范不同类型知识产权风险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第四单元:新时代中非法律服务(Ⅱ)

  本单元由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灿平教授和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国际关系中心主Ahmad Mtengwa Burhan教授。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法学部部长Christopher Mbazira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贺鉴教授、朱伟东,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朱伟东研究员、乌干达基督教大学法学院院长Anthony C.K. Kakooza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杰教授、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小虎博士分别作主旨发言。

  Christopher Mbazira教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讲述了乌干达法律制度的形成原因及形成过程,并介绍了乌干达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发展情况,他认为目前乌干达的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还存在很多挑战,比如专业性不强、滞后于社会发展等问题,他表示希望能和中国加深在法律人才专业化培养方面的合作。Anthony kakooza教授在以乌干达为例,简要概述了中非之间各领域的广泛投资合作情况。他指出中非之间在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中非之间的合作面临很多困难,民商事争端难以避免。他提出,为保障和促进中非之间的经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中非共同努力构建统一的法律框架,形成良好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此,中非都应该重视法学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要重视对法律人才的语言教育,克服语言障碍。朱伟东研究员对中非法律争端解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中非之间争端的受理情况进行了数据统计和分析。就争端类型来说,民商事纠纷居多,随着中非的交往合作不断的推进,总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了有效的解决争端,更好促进和保障中非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但是目前,中非之间的有效的双边条约很少,中非之间进行合作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这需要中非双方共同应对,缔结更多的双边条约,建立更加全面的法律框架去更好地解决中非合作中的法律争端。他认为相对来说,目前,仲裁是解决中非之间争端的最佳方式,中非双方也为此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包括开展了有关仲裁的法律论坛交流、建立了中非联合仲裁中心;还包括中非仲裁员的互聘,而且目前已经有部分仲裁中心在非洲运行。从长远来看,中非可以基于中非的共同文化和传统的基础上,建立中非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最后他强调,中非关系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中非共同努力,希望非洲也能够建立中国法研究中心,更多地了解中国法律制度。贺鉴教授以“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合作”为题作了主旨发言,他指出中国与非洲国家在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面临区域性以及全球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还存在各国之间国内法的冲突,因此需要在法学教育方面加大合作力度。但是他也指出,中非法学教育模式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现代化教育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非洲国家主要受欧美国家比较多,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更多,另外语言差异也有很大差异,这些都是合作中需要克服的问题,为此,他提出加大中非法学教育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如中非合作论坛、中非法学论坛等各种论坛以及20+20中非高校合作计划,推进覆盖本硕博的中非法学学历教育,重视非学历法学教育合作,加强法律职业者的教育。宋杰教授在发言中总结了中非法学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宋教授认为现在我们处于以问题为导向的阶段,而过去几年对非研究主要为案件研究,例如乍得前总统哈布雷案件和ICC与非洲的关系研究等。宋教授认为非洲区域性组织侧重于使用非洲的传统争端解决方式以解决成员国间争端,而这与中国争端解决理念存在共同点,因为中国也十分注重利用磋商和谈判等方式解决冲突。因此宋教授提出应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呼吁从共同点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找到最重要的问题点。张小虎博士介绍了我国高校唯一专门研究非洲法的学术机构,也是全国研究时间最长、研究人员最集中、研究资料最完整、研究成果最多的非洲法研究机构——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该中心成员共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40余项,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创刊有国内第一部专门性的非洲法学术期刊《非洲法评论》。同时,中心也形成了从学士、至硕士,再至博士的非洲法人才培养体系,已有130余人获得了非洲法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位。

  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副教授主持,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Waheeda Amien教授作为非洲法学院代表发言,首先她肯定了与会院长嘉宾的演讲给中非法学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框架,确定了开展中非法律交流的正确性,认为推动深化中非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她认为,中非法学教育依旧面临着问题和挑战,并着重指出了中非两种不同的教育模式将是中非法律合作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因此,包括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在内的各种形式的中非法律对话交流是必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协调各国法律,对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协调由于法律体系差异性所带来的冲突。她还提议下一届论坛话题可以就协调中非法律体系及其方法进行讨论。随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时延安教授代表主办方对与会的中非双方院长表示感谢,回顾了会议内容,总结了五大成果,即进行了有效的信息交流、分享了中非双方不同的理念、表达了中非法学界共同的愿景、探讨了具体的问题和展望了双方未来的交流前景。在对中非法学界未来交流前景进行总结时,时延安教授特别提到了“合作”。他认为,合作又可以拓展为三个方面,第一个“合作”是应该加强合作研究。这需要我们把各个领域的学者召集在一起共同研究我们共同面临的法律问题。其实几年前中国就尝试在一带一路方面设立一种新的仲裁方式。这种仲裁方式可能和传统西方的模式不太一样,而更多的结合了第三世界国家的特点。来自中国的和非洲的学者如果共同进行深入交流的话,一定能够创造出更符合中非间希望交往的一种模式。第二个“合作”是中非双方共同培养学生。他认为:“在这方面我们也需要去创造一些新的模式出来。以往的学生交换无法适应中非双方对人才的共同需求。随着中非经贸往来的日益发展,这种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旺盛。培养国际化的人才,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最后一个“合作”则是跟实务部门的合作。会议上很多教授都提到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变化。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来自于实务界的,实务界提出的问题需要法律界加以回应,因此在未来法律界应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

  会议过程中,国内多所高校的法学院与非洲主要高校的法学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共同加强中非的法学教育合作,共同推进中非的法律服务工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实践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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